日期:2013-07-12 作者: 来 源:东莞时报 |
酷暑之下,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容易受损。国家于2012年出台了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以法规形式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。这是政府送给广大劳动者的一剂清凉剂。公务员也是劳动者,高温环境下,他们的劳动权益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。
那么,武汉江岸区公务员们缩短工作时间,是否妥当呢?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中,也有遇到高温就缩短劳动时间的规定。不过,那是在“露天”条件下的。相信除了交通警察等少数岗位之外,绝大部分公务员,都能在室内“叹空调”的。
武汉有关人士的解释是:同志们上下班很辛苦,所以要增加午休、减少上班时间。哪个职业的劳动者上下班挤公车不辛苦?为何单单给公务员如此福利呢?为何不给其他工人,如环卫工人等也由政府雇用的工人这等福利?
公务员们省了时间,不辛苦了,谁辛苦了?苦的,只有等待办事的群众。众所周知,到政府部门盖章是十分繁复的,有时候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好一件事。公务员少了半个小时,可能老百姓就要多跑几趟。老百姓的“汗流浃背”,又有谁来同情?
如果是企业说员工上班辛苦要缩短工作时间,恐怕早就没顾客上门了。公务员们用自己手头上掌握的公权力,给自己发放法外福利,无形中损害了公众利益,殊为不妥。
公司职员要减少上班时间,得老板同意。公务员要减少上班时间,应该征求市民意见,至少要得到人大批准。自行缩短工作时间,其实是忘记了自己的工作性质,忘了“为人民服务”的本分。这一点,更让人不安。
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前些天湖南两名环卫工人在高温下猝死的惨剧。前些年,武汉也发生过环卫工人夏天热死的事件。这也提醒我们:要让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惠及每个基层劳动者,路还很长很长。要如此,就需要劳动部门的同志们,离开凉爽的空调办公室,到酷热的工地一线走走、看看。公务员们多流一天汗,工人们就可能得到一夏的清凉。
去年7月,我市人力资源局等部门就查处了两家没有按时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。这两家企业迅速整改,补发了高温津贴。我们希望,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,保证东莞的工人们都能喝上政府政策带来的这份“清凉茶”!